正在阅读:驱散环境监测数据之“霾” 3.15打破造假保护罩
资讯中心


驱散环境监测数据之“霾” 3.15打破造假保护罩

2017-03-16 13:29:43来源:点绿网 编辑:周末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保数据环境治理阅读量:31274

导读: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保数据直接影响着当地民生,必须做到数据准确。
  【中国环保在线 环境监测】有人说,环境监测就是环境管理的耳目,如若耳不聪、目不明,无异于聋子和瞎子。可想而知,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环保工作如何有效推进。3月15日,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堪称行业“打假日”,掀起多个行业打假行为。而在环保领域,数据打假也应该成为常态。

 驱散环境监测数据之“霾” 3.15打破造假保护罩
 
  3月15日,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自1991年开播,央视3.15晚会已经成为国人多年的习惯。多个行业的“打假”,揭穿了无数的骗局、黑幕与陷阱,维护了公平正义,改变了不知多少人的命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也是空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资源的消费者,其权益同样需要维护。在环保领域,打假也同样应该成为民众津津乐道的新常态,而非一时兴起的短暂潮流。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保数据直接影响着当地民生,必须做到数据准确,统计及时,从而让检测工作起到治理环境的参谋、助手作用。但由于我们的监测制度建设存在滞后现象。如果我们获得的信息不准确,那么又怎么能对环境治理做到心中有数呢?如果心中无数,那么如何规划和推进环境建设呢?
 
  有人说,环境监测就是环境管理的耳目,如若耳不聪、目不明,无异于聋子和瞎子,导致的结果是,环境监测设备沦为摆设,环境监测体系有名无实,混淆民众视听,环保工作断链,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保证环境监测耳聪目明,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的第六十五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早在2014年,新华网就报道《在线监测形同虚设,国字头企业造假》中称,环保部统计,为加大对企业环保措施的监管,目前由中央和地方配套投入污染在线监测网络的资金已逾百亿,能够监控上万个污染源。
 
  享“史上严”之名的新环保法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新法出台后,环境监测造假控制情况如何呢?
 
  按理说,自史上严《环保法》施行以来,环保部不断加大对环境污染的督查力度,应该从根源上已经杜绝了环境监测数据作假的可能。但是这种现象依旧是屡禁不绝,究其根本,还是因为环保监测数据与企业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密切相关。
 
  去年,福建省环保厅将10家问题突出的违法企业列为升级挂牌督办对象,这也是福建省集中对企业自动化监控造假进行挂牌督办。同年3月,在杭州市“亮剑”专项执行活动中,两家涉嫌在在线设施上弄虚作假的企业被查处。如此强大的监管网络,本应该有效遏制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可一些企业的环境违法方式从“偷排”转为“偷数字”,竟然对在线监测数据动手脚,公然造假。中央领导多次批示要求,严厉打击环保数据造假行为,对虚假数字要严厉问责。
 
  2015年12月29日,环保部制定并出台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为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供了判定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已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办法第第十二条规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加上此前的《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措施,政策制度层面地环境监测的力度収严,对造假风气的遏制有着实质性的意义。立法司法层面体系不断构建完善的同时,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将进行行政问责。幻想着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灯下黑”,已是遥不可及。地方环保部门对企业数据造假的“保护罩”也被成功打破。
 
  其实伪造和篡改监测数据都是祸国殃民的行为。一是容易造成对环境污染状况的误判,以至于在漂亮的数据之下,延误了环境治理的佳时期,甚至造成了污染日益严重的后果。二是伪造和篡改监测数据,掩盖了一些企业污染生产的真实情况,从而让一些违规排放的企业心生侥幸,致使污染日益恶化,甚至影响到百姓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无论是企业为了利益铤而走险,还是地方环保部门为了扭曲的政绩观,参与造假或者推波助澜,折射出的显然都是信息不公开,管理不透明。大部分排污企业的监测数据只传至环保部门内网,我们公众并不知道。针对这种不该有的封闭,建议让环境监测数据亮在阳光下,让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全程监督。甚至有必要把企业排污口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每一位公民都可以随时监测,并与网上公布的数据相互印证,增加对造假者不敢为,不能为的震慑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以数据定策略、定规划、定奖惩。如果在监测数据能够做到准确无误,那么我们在环境治理上就将做到心中有数,从而及时遏制和治理污染问题。如果这样,要实现“青山绿水”的美丽前景有何难之有!
 
  原标题: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 3.15让企业说“真话”
我要评论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7759680;邮箱:hbzhan@vip.qq.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环保在线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产品/PRODUCT 更多
环保商城:

气浮机曝气机COD测定仪TOC分析仪污水提升器带式压滤机格栅除污机污泥泵潜水搅拌机污泥浓缩机污泥搅拌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高压清洗机油烟净化器板框压滤机无轴螺旋输送机气体分析仪烟尘检测仪油雾净化器超声波清洗机泳池水处理设备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hbzhan@vip.qq.com
  • 联系电话0571-87759680
环保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环保在线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环保在线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环保在线网

抖音号:hb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视频号

环保在线

公众号:环保在线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快手

环保在线

快手ID:2537047074

打开快手 扫一扫关注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