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6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清零行动实施方案》。8月7日,青岛市召开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清零行动新闻发布会。
会上通报,目前青岛完成无害化卫生改厕91.1万座,普及率95%;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村1861个,治理率34.7%;建立了生活垃圾处理区市统筹、镇街监管、村级收集、市场化服务的“3+X”模式,累计清理积存垃圾28万吨。
2020年,青岛将聚焦6项清零工作,包括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零,还有2项整治工作,包括农业投入品和生产废弃物整治等。据悉,2020年,青岛从农业生态环保和耕地提升项目中安排1800万元用于补助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处置工作。
青岛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也透露,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9.8%,累计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填埋场7座、镇级中转站210座,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目前,青岛市固废处理已经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针对一些重点领域都做了安排。
例如更新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有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单位,医疗废物处置费按住院患者实际占用床日数收费,收费标准为3.9元/床日;
对无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单位,按营业面积按月定额收费,收费标准分为五档,营业面积在30平方米(含)以下的,收费标准为200元/月;营业面积在30平方米至70平方米(含)的,收费标准为400元/月;营业面积在7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含)的,收费标准为600元/月;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含)的,收费标准为800元/月;营业面积大于150平方米的,收费标准为1000元/月。
例如垃圾分类——从《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到《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试行)》、《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2020年第一版)》、《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试行)》、《青岛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导则(试行)》、《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作业规范(试行)》。
截至2020年6月,青岛共有191个小区,8.23万户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建成区已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例如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下发,明确奖励举报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区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核实,核查属实的,由各区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发放奖励(50元到200元·每人每件)。
此外,青岛还出台《青岛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监管标准》,对强化信息公开、明确宣教义务打造环保教育基地、利用经济杠杆设置运行"红线"等作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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